消杀、测温未落实!毕节这些地方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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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经营主体
的通报(第一批)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商超、农贸市场、餐饮、药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检查力度,严格监督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责令整改并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的经营主体予以立案查处,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现将近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通报如下:
一、 水果店:
(一)大方县欣国铺子(有进口食品,但手续未在店内);
(二)大方仟果汇2店(未落实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及进入人员未戴口罩);
(三)大方晶鑫鲜果(未落实扫码测温,部分顾客未戴口罩)。
二、餐饮行业:
(一)大方县乾方菜馆红旗路店(未落实扫码测温);
(二)大方县黔渝火锅店红旗路店(未落实扫码测温);
(三)大方县凤山乡客站材火鸡(未落实扫码测温、工作人员未戴口罩、消杀制度落实不好)。
(四)大方邱家活菜红旗一分店(未落实扫码测温、工作人员、部分顾客未戴口罩);
(五)佳鑫小郡肝串串香餐馆(未落实扫码测温、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六)奢香古镇瓢井全猪脚火锅总店(未落实扫码测温、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三、超市、农贸市场:
(一)大方佳鑫农贸市场(未落实扫码测温、部分顾客未戴口罩,无防疫宣传标语);
(二)大方县华屹锦城农贸市场管理部(未落实扫码测温、部分顾客未戴口罩,无防疫宣传标语);
(三)东门佳合超市(未落实扫码测温、进店人员未戴口罩);
(四)奢香古镇黔城超市(未落实扫码测温、进店人员未戴口罩)。
四、药店:
(一)好优多大药房23分店(未落实扫码测温、未要求进店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未落实退烧药管控措施);
(二)大方县凤山便宜药店(未落实扫码测温、未要求进店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
(三)大方县怀阳大药房奢香大道店(未落实扫码测温、未要求进店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大方县天和药房(未落实扫码测温、未要求进店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
(五)贵州好优多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好优多大药房54分店(未落实扫码测温、未要求进店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
(六)大方县六龙镇文平药店(未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请上述经营主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控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层层压实防控责任,守望相助、齐心协力,共同构建更加牢固的市场领域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如未按要求整改的经营主体,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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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吴 芳
编 审:邹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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